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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住建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广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乐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为法治住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周讲坛”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会议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韶关市委“363”工作部署和乐昌市委“1361”工作安排,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和推动发展各项任务落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二是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编制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要求,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3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不断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三、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健全制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乐昌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自2020年设立公职律师,2023年我局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作为局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制定了《乐昌市住建管理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法制工作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职责,对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都由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大大提高了我局行政决策水平。2023年我局公职律师对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做出法制审核8次,出具法律意见、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共计51次,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在法治住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为规范我局合同审核工作,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我局印发了《乐昌市住建管理局合同审核管理制度》,自该制度于5月4日印发以来,共审核了48份送审合同,并一一提出了修改意见,全面提升了单位合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决策水平,有效维护了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依法依规落实政府信息、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与“双公示”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9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3件;市政协提案34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18件;政协意见11件。今年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上传至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监察机关意见和检查建议。2023年,我局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有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3.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将全体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录入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局有35名登记在册的执法人员。认真做好证件管理的同时,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定期发放行政执法相关学习资料与案例供执法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2)规范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省、韶、市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了《乐昌市住管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通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结果录入,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载、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目前我局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共35名,均已开通粤执法登录权限,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平台。2023年,我局在韶关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累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77宗,人均办案量5.2宗。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以来,我局驻行服中心窗口办理咨询件共357件,受理件84件,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业务,所有受理件均按时办结。面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市住建管理局惠企党员先锋队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钻研业务流程,建立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并联审批。我局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三化”服务,实行“精细化代办、帮助化领办、指导化帮办”三种服务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上门服务,排忧解难,对其他项目实行“一网通办”。

  2.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一企一策”服务措施以及“送法进企业”等法律宣传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解答法律疑问。2023年以来,我市已备案的物业服务公司有35家,成立5个物业企业党组织。今年以来共召开2次物业行业党委会议,会上积极宣传《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强化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指导。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1、加强普法机制建设。我局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队伍,大力普及本部门主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同时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2023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优秀率为100%。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并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明确各股室的普法内容、目标、对象、形式和工作任务,将普法工作与重点任务、日常业务、特色项目、法治实例、舆论热点相结合,延伸普法触角,拓展普法覆盖面,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2、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注重宣传阵地建设,我局设有法治宣传栏和普法资料阅览处,并建立了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二是我局在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在宣传与履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充分利用特殊节点,组织局普法工作队伍、局普法志愿者通过派送普法宣传资料,播放LED屏滚动、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广大市民学习国家宪法日相关的法律知识,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我局开展了建筑、燃气、物业领域学雷锋志愿普法服务活动、“4.15”全民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八五”普法进社区活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类犯罪法治专题讲座、“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等多个普法宣传活动。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升,住管系统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三是工作机制上未完全理顺,在具体执法细节上存在一定瑕疵,执法协调监督的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普法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普法形式较为单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依法治市目标要求,科学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全面推进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执法事项下放镇街;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继续完善行政职能事项审批流程、技术指标、法律文书等资料,及时公布实施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有关信息。积极对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一网式受理、审批,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审批服务合法合规、高效有序。

  (三)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完善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乐昌市推进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加强执法人员配备,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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