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乐昌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和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建立建筑垃圾违法处置社会监督机制,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在乐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存在违规倾倒、处置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举报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违规倾倒、私自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未按规定处置,运输过程存在遗撒、未密闭运输污染路面、随意倾倒等现象。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
三、受理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监督举报电话
乐昌市住建管理局执法股:0751-5553630、0751-5555035。
五、举报须知
举报人举报时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基本违法事实,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后期核实。
六、其他
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正常管理执法活动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