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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市场监管局四举措服务招商引资工作

为进一步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全市投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外来投资在推动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该局将充分发挥职能,四举措积极服务招商引资工作。

一、放宽企业准入条件。一是严格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相关规定,对不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直接办理工商登记;二是企业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申报,工商部门按国民经济分类大类核定经营项目;三是工业园区企业能提交园区管理部门证明文件的,视为有效住所证明文件,支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减少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鼓励全民创业。

二、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的制度,对招商引资项目,坚持做到急事先办、特事特办;二是根据企业的需要,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加班服务;三是对主要登记材料已提交并符合要求的,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发照;对次要登记材料不齐备的,可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后补的方式,加快新设企业的准入效率;四是对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的,积极与前置部门沟通,指导其快速办理,从而促成项目的落成。

三、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积极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发展咨询服务和帮助,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建立“以品牌促发展”的经营模式。

       四、实施合同帮扶工程。一是深入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提升企业的信用品牌和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发展培育招商引资企业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乐昌工商登记股 龙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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