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我市颁布并实施了《乐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通告》,现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乐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需对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扩大。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通告(范围扩大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完善该通告,现向社会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意见建议接收邮箱:zaddbgs123@163.com。
附件:1.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通告(范围扩大征求意见稿)
乐昌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