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为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2020年秋季乐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行政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的通知》(乐府办〔2015〕56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请于2020年4月16日前将反馈意见发至我局基础教育股邮箱lcjcjyg@126.com。
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5552533、5553929
附件:
1.关于2020年秋季乐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rar
2.关于2020年秋季乐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rar
乐昌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