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乐昌峡大坝上下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省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乐昌峡管理现状,我局起草了《关于乐昌峡大坝上下游进行封闭管理的公告(草案)》,为进一步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完善该公告,现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
接收意见建议的截止日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意见接收邮箱:lchzzbgs@126.com。
附件:关于乐昌峡大坝上下游进行封闭管理的公告(草案)
乐昌市水务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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