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根据《韶关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韶府规〔2018〕4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局代拟了《乐昌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8月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截止2018年8月23日,未接到电话、信函、传真、邮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乐昌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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