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行政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的通知》(乐府办〔2015〕56号)的要求,我局起草的《关于2019年秋季乐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7日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征集调查”栏目向公众广泛地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意见3条,其中乐城街道2条,社会公众1条。经局班子讨论同意,综合采纳了部分意见,将乐城街道所属的大木坵、长迳村村委会户籍生源纳入乐昌四中招生范围。
乐昌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