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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露菲同志任职的通知

  乐人社〔2021〕27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李露菲同志(女)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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