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人社〔2021〕33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彭湘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俊仪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招良同志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曾 硕同志任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白田嫒同志(女)任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丘铨能同志任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智玮同志任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剑平同志任梅田办事处副主任;
雷智群同志任梅田办事处副主任;
李格志同志任坪石办事处副主任;
文学辉同志任坪石办事处副主任;
何远伟同志任坪石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谭泽斌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建志同志的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根源同志的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连韶武同志的坪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古想俭同志的坪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国汉同志的坪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