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人社〔2021〕61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毛伊仁同志(女)挂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期1年);
谢澈澈同志(女)挂任市审计局副局长(挂职期1年)。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