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任免

关于胡科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人社〔2022〕43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胡科水同志任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  敏同志任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郑  昊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  思同志(女)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金凤同志(女)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白英辉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朱金鹏同志聘任为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亮华同志聘任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蔡银杏同志(女)的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文学辉同志的坪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