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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希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乐人社〔2022〕44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雷希文同志聘任为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潘明宗同志聘任为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乐祥同志聘任为市城关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邹国威同志聘任为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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