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任免

关于曾令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乐人社〔2023〕2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曾令芳同志(女)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邝贤杰同志任坪石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  云同志任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伊细红同志(女)聘任为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