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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伟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乐人社〔2025〕6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罗伟琼同志(女)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舒同志(女)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  菲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邦贵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彩凤同志(女)任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小华同志(女)聘任为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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