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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敏同志免职的通知

  乐人社〔2025〕14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免去李  敏同志的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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