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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德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人社〔2025〕32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乐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曾德利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国献同志聘任为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肖欣同志聘任为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曲淑军同志(女)聘任为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叶风远同志聘任为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谭彩红同志(女)聘任为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吉同娟同志(女)聘任为市城关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彭兴国同志聘任为市新时代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许小莉同志(女)聘任为市新时代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解聘吕湘坤同志的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解聘曾加祥同志的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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