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乐昌市金苗双语幼儿园等6所民办学校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经审核,乐昌市金苗双语幼儿园等6所民办学校(详见附件)符合换证要求,拟换发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7月16日至22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乐昌市金苗双语幼儿园等6所民办学校申请换证事项有异议,属个人反映情况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属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我局将依法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或问题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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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