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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纪委监委开展督导工作 聚焦六大任务 强化监督指导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乐昌市纪委监委组成2个督导组分别对该市19个镇(街道、办事处)和15个市直单位开展了督导工作。

  据悉,此次督导为期10天,重点聚焦“六大”内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韶关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乐昌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乐昌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党(工)委(党组)、纪(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等形式,充分了解被督导单位理论学习、“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重点掌握了被督导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于开展理论学习不重视、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纠正“四风”问题不彻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不深入的,将在该市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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