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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督查组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2月2日上午,由韶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清生带队的督查组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我市市委书记、市长沈河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艺坤,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桂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到乐昌东站、花明社区、乐昌峡等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在乐昌东站,督查组查看了候车大厅、微型消防站、站台和出站口等地,详细了解今年春运情况及安全保障措施,并看望了值班民警,叮嘱他们要坚守岗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春运平稳有序。

  在花明社区,督查组详细询问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现场检查了部分三小场所和加油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抓好落实整改,迅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督查组一行还来到乐昌峡水利枢纽,实地了解库区现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春节值班安排等生产安全情况,要求库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库区管理,严查安全隐患,更加注重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确保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刘清生强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要动真格,做到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整改工作迅速彻底,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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