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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卫计局联合开展药房药库规范化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强化药品管理,把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卫计局对辖区内7家医疗机构联合组织开展了规范化药房药库验收工作。

此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卫计局联合组成规范化药房药库验收小组,对辖区内7家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进行逐一验收。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严格按照《韶关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药库”考评标准》进行验收,对药房药库的人员和制度、设施和设备、药品购进和储存、药品调配和使用等27项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评分。此次申请创建韶关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药库“的7家试点医疗机构均成功通过验收。

    此次由两部门通力合作开展的验收工作,进一步使乐昌市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水平走上了一个新台阶,是全面推进韶关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创建工作的良好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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