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根据《韶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的通知》(韶水农水农电〔2023〕9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全面落实了辖区内258家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责任,现将2023年度我市各个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3年度乐昌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信息统计表
乐昌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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