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房屋征收的透明度,根据国务院2011年1月21日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法规的规定,兹定于2019年6月3日举行《乐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实施办法》社会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初步确定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9点(星期一)
二、听证会确定地点: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范围:乐昌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辖区办事处代表,房屋单位及城镇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关心我市房屋征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左右,由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五、报名时间:
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乐昌市征收办报名。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七、联系人及电话:白铎禧、丘伟衡 0751-5550035
特此公告!
附件一:《听证会须知》、《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二:关于乐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实施办法及附件1、2的起草依据和说明
附件三:乐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无证房屋、事实经营用房认定处理办法和房屋装修、附属物、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补偿标准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附件四:乐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办法和补助办法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