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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乐昌市一指红金融教育培训中心申请终止办学的决定

乐昌市一指红金融教育培训中心:

  你培训中心递交的《广东省非学历教育机构终止办学申请表》等申请终止办学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2019年12月10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乐昌市一指红金融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申请,注销你培训中心的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教民144028170000060号),并经公示,无异议。




  乐昌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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