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乐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乐昌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乐昌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5573908。
附件:乐昌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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