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韶关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报告》规定,并综合考虑我市河道河砂蕴藏、水情、水环境、河床演变、工程安全等情况,现将我市2021年河道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划定、河砂开采计划公告如下:
一、市管河道河砂禁采区
武江干流(乐昌市富湾电站大坝起至与乳源瑶族自治县交界处,河长约12公里)全河段为河砂禁采区。
二、县管河道河砂禁采区
以下县管河道及其支流均划定为2021年河砂禁采区:
武江干流(乐昌市富湾电站大坝起至与湖南交界处,河长约110公里);
南花溪(坪石镇石灰冲至与湖南交界处,河长约9.5公里);
辽思水(老鹏顶至与湖南交界处,河长约3.9公里);
宜章水(坪石镇三星坪至与湖南交界处,河长约11公里);
白沙水(坪石镇白沙水口至与湖南交界处,河长约12公里);
梅花水(梅花镇老虎冲至梅花大湖岭,河长约23公里);
田头水(坪石镇罗家渡至与湖南交界处,河长约34公里);
太平水(坪石镇罗家渡水口至云岩羊牯脑,河长约20.3公里);
九峰水(京广铁路梅山隧道至九峰镇扬东山,河长约50公里);
西坑水(乐城街道老虎头至北乡镇武洞,河长约24公里);
廊田水(长来镇大赛坝至与湖南交界处,河长约49公里);
大源水(大源镇下码头至大源镇水源村武江入河口,河长约18.8公里);
张溪水(乐城街道店子至将军石,河长约22.4公里);
王坪水(乐城街道松光坳至长来镇水口村武江入河口,河长约20公里)。
三、河砂可采区
2021年度我市河道暂无河砂可采区。
四、河砂开采计划
2021年度我市河道暂未有列入河砂开采计划河段。
五、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疏浚清淤作业
上述河道禁采区河段如因河流综合治理等具有清障疏浚需求的,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河道采砂许可或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疏浚方案为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桥梁禁止采砂范围进行疏浚清淤的,还需征求环境保护、自然保区、桥梁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同样禁止采挖河道砂石作业。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乐昌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