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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昌市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市教师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乐昌市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教育股反映。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乐昌市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确保如期完成韶关市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目标任务,成功构建1个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的,探索基础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结合乐昌市“乐城-坪石”主副核心城区建设特点,以韶关市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为抓手,以创建坪石地区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为目标,通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优质带动,以强补弱,探索完善学区化管理运行机制,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优质教育网络资源体系,为推动韶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乐昌力量。

  三、主要举措

  (一)建立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模式

  积极探索办学模式。探索在同一法人的模式下,建立“1+N”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实施党组织建设统一、教育教学管理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考核奖惩统一的“四统一”运行方式。通过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学校间的对口支援,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不断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1+N”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的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教育局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考察聘任,各类中层干部由教育共同体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考察推荐,报教育局审批聘任。2023年秋季学期,我市将试点组建乐昌市坪石金鸡学前教育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根据试点的工作经验,我市计划三年内,全面铺开基础教育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管理。

  (二)健全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机制

  1.优化内部管理治理机制。实行“1+N”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模式,将优化教育共同体内协调管理机构,健全教育共同体内部集中决策、民主管理、组织协调等运行机制,完善教育共同体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设立总校(园)长,赋予其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和落实教育共同体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教育共同体内部事务进行统筹协调管理,推动实现教育共同体内部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考核评价一体化。通过制定章程、签订多方合作协议等方式,对成员校(园)进行权利义务的明确。

  2.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探索建立教育共同体总校(园)和分校(园)之间互派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完善教育共同体内管理人员和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探索建立总校(园)和分校(园)各年级、各学段教师轮岗、跟岗学习、蹲点指导等交流轮岗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

  3.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教育共同体内资源统筹,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信息交互平台,依托教育集团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建立教育共同体内场地设施资源管理、使用、评估、激励等方面的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教育共同体的总校(园)对分校(园)在教学设施设备、优质活动资源等方面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共同体内各校(园)的深度融合,整体提升教育共同体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三)提高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质量

  1.提升优化办学条件。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内总校(园)对分校(园)的校(园)舍建设进行把关,统筹规划分校(园)的改造、装修、校园文化创设与设施设备添置等,努力提升各分校(园)的办学条件。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教学资源开发模式与路径,集中优秀教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案例、教学录像等,实行优秀教学成果资源共享,以点带面,形成推广辐射效应。

  3.加强城乡教研联动。探索建立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教研联动,以“片区教研”“校本教研”“名师帮扶”“新秀培养”等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教研联动制度。

  4.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充分发挥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搭建教师成长平台、建立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等方式,开展教师培训,统筹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促进教育共同体内教师专业素质整体提升。

  5.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研制并完善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发展性考核评价制度,从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社会认可和发展潜能等层面,对教育共同体内部治理、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发展性、捆绑式绩效评估和动态质量监测。加强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将考核评价与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相结合。将教育共同体内各成员校(园)的发展情况作为对总校(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参与教育共同体共建作为对分校(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6.加强规范办学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共同体内各校(园)进行业务的精细指导,加强在师资、课程、教材和校园安全的监管,定期对各校(园)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规范教育共同体办学行为。

  (四)打造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特色

  以提升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品质、打造教育共同体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为总体目标,通过以强补弱、校际帮扶、文化引领等方式促进各成员校(园)“和而不同”发展,在帮助各成员校(园)提升常规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形成“一校(园)一品”的办学特色,促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内涵发展,品质提升。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教育共同体内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由总校(园)党组织统筹指导、管理分校(园)党建工作。加强教育共同体内的党建、思政、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保证教育共同体内各校(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基础教育教学规律,满足人民群众对学有所教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乐昌市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由乐昌市教育局局长曾培伟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设在教育股,负责统筹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工作。

  组:曾培伟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  斌  局党组成员、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副长:谢海雄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辉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思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春荣  局党组成员、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谢  冲  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曾志强、余丽华、王伟伟、邓秀园、黎静颖、彭丽媛、钟粤元、罗胜全、谢经荣、黄良慧

  (三)加强经费保障

  设立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管理,用于保障骨干教师流动、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联动、场地资源共享、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的经费需求。

  (四)加强政策支持

  教育局相关股室研究制定有利于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的人事、督导、教研等政策措施。制定骨干教师流动办法,切实推进教师的校(园)际交流,形成骨干教师流动机制。教育督导工作及时跟进,开展常态化督导,确保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行稳致远。教师发展中心要重点关注教师研训,指导教研活动,促进乐昌市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内涵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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