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发函〔2023〕38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乐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规〔2022〕1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度乐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起草责任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备注
1
《乐昌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第4季度
制定
2
《乐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实施办法》
市住建管理局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