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属于国家级重大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项目一期广东段全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项目建设对提高我国能源供应能力,保障能源安全,优化广东省能源结构、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 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需对项目涉及的《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进行修改。目前,《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建设项目广东段)》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内容:《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建设项目广东段)》(简本);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规划修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附件:1.《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建设项目广东段)》(简本).doc
联系地址:乐昌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余先生,电话(传真):0751-5584388。
乐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