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4月13日下午,督察组向广东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市委副书记、市长沈河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新华,市政协主席周素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邬贤有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乐昌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反馈会实况。
督察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体要求,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排头兵。
督察要求,广东省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系统、科学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狠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水平,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针对督察情况反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切实增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要认真查办督察组移交案件,对移交的案件认真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同时还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