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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乐昌市金色年华幼儿园举办者和校长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乐教字〔2020〕35 号

乐昌市金色年华幼儿园:

  你园递交的《韶关市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准予你园举办者由江竹梅变更为薛香连,校长由吴月婷变更为薛香连(薛香连,女,身份证号440225********3823)。

  请于准予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民政局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乐昌市教育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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