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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9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对市司法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委老干部局、市水务局、市委党校(开大)、共青团乐昌市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原市档案局、市总工会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

  近日,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9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有胜,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继平,还有其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对各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会。

  按照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发现9个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公开如下:

  (一)市司法局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党的领导作用不够突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发文管理不严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不严谨、不严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班子会议记录规范化水平不高;部分下属基层供销社、直属子公司进取意识不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浮于表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聘用人员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点;直属公司及基层供销社人财物长期监管乏力;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力。

  (三)市委老干部局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老干部局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科学;发文管理不严谨;老干部大学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部分制度规范应建未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四)市水务局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水务局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民生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已完工水利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工作;选人用人不规范;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个别党支部没有纪律教育月活动资料;部分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

  (五)市委党校(开大)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开大)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党的十九大学习不深入、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制度不健全;选人用人程序不完整;个别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民主生活会资料不齐全,“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抓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教育月活动资料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

  (六)共青团乐昌市委员会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共青团乐昌市委员会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中层干部配备不齐;民主生活会不严谨;部分党建工作不够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规范。

  (七)市交通运输局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交通运输局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仍存在差距;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统筹领导、监督指导不到位;日常党建工作不规范、不到位;退休干部返聘工作,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部分环节过于简单;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八)原市档案局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原市档案局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省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党建工作不规范;提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退休干部返聘工作,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抓得不深不细,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未真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

  (九)市总工会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总工会期间,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老干党支部未开展实质性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不规范;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提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不够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部分村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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