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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财政局2021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21年乐昌市财政局投入检查力量20人,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乐城街道办事处、坪石镇、三溪镇、梅花镇、秀水镇、北乡镇、大源镇、云岩镇、沙坪镇、白石镇、黄圃镇、廊田镇、五山镇、长来镇、九峰镇、两江镇、庆云镇、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局、市工信局等17个镇(街道办事处)和15个市直部门进行了2020年度的会计评估监督专项重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从检查情况看,32个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总体较为规范,基本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会计资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正确、不及时;内控制度不健全;合同签订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提出了检查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逐一落实整改,加强内部财经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乐昌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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