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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 《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1月1日,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平、梁韶灵一行在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新华,副主任孔少川、王昭良等领导的陪同下,到廊田镇,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廊田镇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建设情况,查阅制度上墙情况和人大工作资料,并就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及乡镇人大工作汇报。 

  自《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各级人大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依法顺利开展,我市将《条例》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指导和规范,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分工指导有关镇人大工作,将各项主要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促进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 

  张平在会上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工作表示肯定,要求我市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大工作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积极自觉地向党委、政府反映人大工作,争取党和政府对人大工作的支持,要想方设法提高基层代表素质,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好基层人大代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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