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确保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20年6-7月乐昌市财政局投入检查力量5人,对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个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的会计评估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从检查情况看,3个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总体较为规范,基本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原始凭证审核、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没按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少数公务支出内控管理不够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会计资料整理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问题,市财政局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提出了检查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自查、逐一落实整改,加强内部财经管理。今后,市财政局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会计评估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
乐昌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