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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生猪产品无“两章两证”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8月22日上午,市政府办组织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乐城街道等单位人员成立多个检查组,分片同时对我市农贸市场、门店、摊档销售无“两章两证”的生猪产品(私宰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发现无“两章两证”或者“两章两证”不全的猪肉一律禁止销售,并依法进行查扣,同时督促生猪肉产品销售者要在明显位置摆放信息公示牌,向消费者明示销售者、肉品产地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具备“两章两证”的生猪产品(私宰肉)才是合格产品。购买生猪产品时,首先注意观察猪肉上是否有红验章,即“检疫合格证明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验讫印章”,其次看销售者是否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整顿规范生猪产品经营市场,严厉打击生猪肉品非法入市、掺杂使假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私宰肉)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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