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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

  乐昌市西联农会绿色生态种养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详见附件)已连续两年未公示企业年报和半年内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经我局现场检查,在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通过其他方式仍联系不上,上述企业已不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其行为已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违法事实。现分别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拟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乐昌市西联农会绿色生态种养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发布《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要求听证的,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联系电话:5563223);逾期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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