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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乐昌市职业农民(精勤农民)培训机构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精勤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粤农农〔2020〕148号)的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我市2021年职业农民(精勤农民)培育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遴选2021年乐昌市职业农民(精勤农民)培育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人,由公开遴选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育任务,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8课时,培训内容分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教学模块进行。

  二、遴选条件

  (一)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须为验收合格的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或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丰富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并能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五)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教授老师必须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职业农民(精勤农民)培育项目、乐昌市相关培训费管理制度等相关资金管理规定;

  (八)愿意在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三、申报时间

  2021年4月7日至4月13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机构简介、法人证书、培训资质、师资情况、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材料装订胶封一式5份邮寄到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广东省乐昌市大昌路52号)。

  (二)组织评审。由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人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评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备案。评审结果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委托其承担2021年乐昌市职业农民(精勤农民)培训机构,同时将认定结果报省、韶农业部门备案。

  联系地址:乐昌市大昌路52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丽雯,联系电话:0751-5507173


  附件:2021年乐昌市职业农民(精勤农民)遴选培训机构评分表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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