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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新增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决定就《乐昌市新增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简要说明

  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韶环函〔2021〕75号),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2021年要全面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对于未划定保护区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复,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我市结合相关规范和政策的最新要求,新增了乐昌市两江镇凰落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北乡镇新村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北乡镇下西坑杉树墩杨梅坑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九峰镇横坑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九峰镇联安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九峰镇茶料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五山镇麻坑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秀水镇黄金洞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秀水镇西河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秀水镇芳塘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三溪镇大坪头饮用水水源地、乐昌市云岩镇长塘下陂饮用水水源地,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形成了技术成果《乐昌市新增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对《乐昌市新增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30

  (二)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由市民代表5名、企事业单位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组成。其中: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

  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的,不受前款第(3)、(4)、(5)项限制。

  四、旁听人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9名。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在旁听名额限额内,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五、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或旁听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报名。

  六、听证代表、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后);

  (2)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

  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echang.gov.cn/)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现场递交(正常上班期间)以及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0月31日(听证代表、旁听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邮箱:lcygb@126.com

  传真号码:5573908

  联系电话:5562209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2.旁听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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