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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23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1〕104号)以及《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1〕75号)文件,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结果如下表。请各单位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业务主管部门

资金使用部门

项目名称

金额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

乐昌市水务局

乐昌市水务局

2021年韶关市乐昌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

2000

2000

2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乐昌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完善项目

4500

1833

3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韶关市乐昌市“千年樟王、万里碧道”乡村振兴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

500

500

4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北乡镇人民政府

乐昌市北乡镇(镇街)政治提升项目(美丽圩镇建设)

1000

1000

合计

8000

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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