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3〕3号)要求,经乐昌市畜牧兽医水产事务中心验收工作组现场调查验收,认定乐昌市晓林猪厂、乐昌市金岭养殖场等10家养殖场为符合政策规定对象。因验收超出总金额30万元,根据《2023年乐昌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我中心按统一比例对奖补金额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如对养殖场异位发酵床奖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畜牧兽医水产事务中心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51-5584712。
附件:乐昌市2023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助项目奖补名单
乐昌市畜牧兽医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