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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 2023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及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的通知)(韶财农〔2023〕102 号)的文件要求,拟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一批,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遴选参与我市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乐昌范围内,围绕我市蔬菜、水果主导产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需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要有一定规模,愿意参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科技示范活动的,能够起到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资格条件

  1.积极配合完成农业主推技术的应用。要求主体种植的作物种植面积一百亩以上。

  2.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规范。要求主体成立3年以上,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规章制度上墙,无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在当地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自愿参与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要求主体服从市农业农村局和所在镇(街)部门的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培训、现场观摩等主推活动等各项任务。

  4.原则上应有一定的基础。要求主体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有经济能力配合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培训观摩工作。

  5.要求主体产品具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佐证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主体提交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公示→签订任务合同→开展项目实施。

  公示时间5天,请符合条件有意参加遴选的主体于2022年11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资料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丽娟,联系电话:0751—5507173)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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