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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lechang.gov.cn)

  【监督渠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互动平台(http://www.lechang.gov.cn/zmhd/zjdc/index.html)、电话(0751-5570181)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政府

信息

公开

公开指南

局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

办公室

2

公开年报

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

机构职能

--

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局领导分工

人事股

4

部门文件


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各股室

5

规划计划


局工作规划、计划

各股室

6

工作动态

其他

局领导和局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公告等

各股室

7

业务工作

--

局相关业务工作信息

各股室

8

统计信息

--

局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

办公室

9

其他

通知、公示、公告

局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干部任免通知等其他公开公示信息

各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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