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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昌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新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等

   【监督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互动平台http://www.lechang.gov.cn/zmhd/zjdc/index.html、电话:(0751-5553195)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部门

一级

二级

1

机构职能

  机构  概况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办公室

  机构  领导

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办公室

2

规章文件

--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人事股

3

规划计划

  工作  计划

专项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局各股室、局属事业 单位

4

工作动态

 工作              . 开展  情况

本机关工作进展情况,  主要活动、重要会议的  主要情况等。

局各股室、局属事业 单位

5

业务工作

  行政  执法

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公路养护等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局各股室

其他

通知、公示、公告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局各股室、局属事业 单位

6

统计信息

财政

预决算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办公室 (财务室)

 三公 经费

本部门政务活动、重点 工作、工作会议、公告等

局各股室、局属事业 单位

7

其他

通知、公示、公告

通知、公示、公告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局各股室、局属事业 单位

8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局各股室、局属事业  单位

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人事股

1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公开

办公室 (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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