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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7.《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司法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网站中的“乐昌市司法局频道”栏目主动公开(部分内容在乐昌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乐昌司法”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http://www.lechang.gov.cn/zmhd/zjdc/index.html,或电话监督(电话:0751-555329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机构职能

机构

概况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等信息

政工科

机构

领导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2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

指南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办公室

公开

报告

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

规章文件


涉及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文件

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

4

规划计划

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局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办公室

5

工作动态

工作

情况

本机关重大会议、领导活动、日常工作等工作动态

相关业务股(科)室、直属单位

6

业务工作

其他

业务

其他业务工作动态

相关业务股(科)室、直属单位

行政

许可

公证管理

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

律师管理

基层法律服务管理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清单

相关业务股(科)室、直属单位

7

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年度乐昌市司法局预算、决算使用情况

办公室

三公

经费

年度乐昌市司法局“三公”经费

办公室

8

其他

通知、公示、公告

乐昌市司法局相关业务工作的通知、公示、公告

相关业务股(科)室、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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