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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 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乐昌市民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门户网站互动(http://www.lechang.gov.cn/zmhd/zjdc/index.html)、电话监督(0751-557412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股室

一级

二级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乐昌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局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

局机构职能

局办公室

机构领导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3

规章文件

局主动公开发文文件 

局办公室

4

规划计划(工作计划)

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局办公室

5

工作动态

局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工作活动等有关工作动态

各相关业务股室

6

业务工作

业务工作

各股室相关业务工作

各相关业务股室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7

统计信息

预算、结算报告

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计划财务股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计划财务股

8

其他(通知、公示、公告)

其他公示公开内容

各相关业务股室

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

局办公室

10

重点领域

社会救助信息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最低月标准

社会救助股

养老机构基本信息

养老机构信息统计

社会福利股

殡葬管理信息

殡葬管理条例、项目价目表

社会事务股

婚姻登记管理信息

婚姻登记相关信息

社会事务股

社会组织信息

社会团体管理条例

社会事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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