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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就我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收支和工作人员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邮编:512200,电话:0751-5570066,邮箱:Lcszwg@163.com)。

  一、概述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总体运行平稳良好、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均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构建起一整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发展轨道不断迈进,呈现出"公开意识增强、公开重点突出、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形式多样、公开效果明显"等基本特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相对稳定的政府信息长期公开,阶段性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随时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安全以外的政府信息都努力做到主动公开。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等,均实行预公开制度,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公开反馈意见、决策执行的情况,确保了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全面。

  (二)"五型"政府建设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均把群众普遍关心,尤其"人、财、物、事"等热点、焦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发布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为了积极推进我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在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了我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下发了《关于规范部门收支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指导我市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我市有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部门,绝大多数能够按照要求将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通过党廉平台全部对外公开,切实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规范了行政行为,方便了群众办事,阳光政府、活力政府、高效政府、和谐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得到不断推进。

  (三)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和镇级考核内容。并成立检查考核小组,通过月度检查、季度督办、年终考核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各负有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主体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做出处理意见,勒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客观、全面掌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原有传统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快捷性、即时性、交互性等特点公开政府信息。我市采取的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通过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乐昌市公众信息网等互联网站,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政府动态、重要活动等相关信息,市民还可以通过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二是广泛利用电视传媒,通过乐昌电视台新闻报道,及时向广大群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公众正确的舆论引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三是通过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检索服务,2011年,查阅中心接受政府信息查询356人次;四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内公开栏以及相关公示点等方式,重点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五是通过利用广播、报刊、简报、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广大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建立起快捷、便利、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以构建"五型"政府为抓手,深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2011年,全市69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累计信息公开数3406条,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97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3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数199条,占总体比例的5.84%;规划计划类信息数349条,占总体比例的10.25%;部门业务类信息数1307条,占总体比例的38.37%;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信息数338条,占总体比例的9.9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信息数114条,占总体比例的3.35%;其他信息数1099条,占总体比例的32.27%。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答复依申请情况

  全市69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

  (二)依申请收费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本年度全市69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暂未收取收索、复印、邮寄等有关费用。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全市69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提供服务类信息数546条,网上咨询数2387人次,现场接待人数893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7987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公开信息真实、可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误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不公开或错误公开而引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七、政府收支和工作人员情况

  2011年度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中共支出207572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133人,其中全职人员29人,兼职人员104人。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我市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朝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向前发展。在欣喜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公开制度不够规范;三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四是公开形式有待加强。2012年我们应在巩固完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的同时,认真梳理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发扬争先创优精神,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全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同步发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市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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