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韶关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乐昌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韶关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伟东出席会议,韶关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乐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韶关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伟东通报此次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乐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苏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陈伟东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政治担当,准确把握巡察的政治要求,突出政治定位,落实“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突出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同题共答,高质量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苏斌表示,此次对乐昌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是韶关市委高度重视乐昌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体现,是对乐昌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爱护的体现,更是对乐昌纪检监察事业的一次有力推动。乐昌市纪委监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提级巡察工作部署,要以严明的纪律规矩全力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和看法,要以务实的举措高效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转化,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扎实成效。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韶关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上旬)设立专门信访电话:1812738842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箱:sgswxc01@163.com,并在乐昌市公主上路23号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楼梯口设置巡察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6年1月2日。广大干部群众也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巡察监督平台”二维码反映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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