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6216725元)使用方案公示
根据乐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涉农办〔2021〕6 号)文件规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调整安排的通知》(乐财农[2022]73号)已安排6216725元涉农资金用于解决我市2021年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缺口资金。我局根据各镇(街道)2021年新建农村污水项目资金缺口需求实际,制定了《乐昌市2021年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资金缺口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以下简称“资金使用方案”),经报请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6216725元涉农资金安排给九峰等9镇(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4日-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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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严贵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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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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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乐昌市2021年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资金缺口涉农资金使用方案.xlsx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