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指南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8〕48号)和《乐昌市建立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我市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优质师资,继续培养一批名校(园)长、名教师,推进乐昌市教育事业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在自我申报、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第二批名校长工作室1间,名园长工作室1间,名师工作室8间(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乐昌市建立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制订详细发展目标和培养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更好地发挥名校(园)长、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全市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提高。
希望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及学员,积极参加工作室的研修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学名师,成名师,为乐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工作室的建设,积极支持工作室开展各项研修活动,并协助对工作室的考核与管理。
乐昌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9日